就是要幸福

作者/趙顯三牧師

在戀愛過程中,有少數人能和初戀情人結婚,但是大部分的人都會經過失敗、挫折,才找到神給他們的配偶。有時會把別人的配偶當作自己的配偶來交往,但是交往後,才體會到這人不是自己的配偶,有些可能反反覆覆地經過好幾次才能找到真正的配偶。 

亞當和夏娃是上帝所配合的,從那以後,上帝仍為人安排配偶,但是我們也有尋找配偶的責任,因為我知道這個過程,所以青年們交往一段時間後分手,我都不會特意記住他們的「過去」,但是我總是會提醒他們,往的時候要謹慎,一定要想到,將來你可能會參加對方的婚禮,而你只是來賓不是主角。 

韓國馬鈴薯湯/首爾光鹽教會 趙顯三主任牧師 寫在:就是要幸福(傳愛家族2012出版)

婚姻6個忍耐界限

 1、要明白“你不是我”的道理。
  就算24小時綁在一起,我們仍是兩個獨立的個體。在立界線時,就不能完全以自我為中心,而將對方視為附屬。如果能夠從對方的立場和角度多考慮,就不會太偏執片面。

2、每一個界線背後都要有一個後果。
  沒有後果的界線事實上最後變成了抱怨,對改善婚姻狀態毫無用處。所以,你要明白自己需要一個怎樣的結果而劃立一個怎樣的界線。

3、深思熟慮過才做決定。
  不要在暴怒下做出沖動的決定,因為你的目的不是要和對方扯平,而是以善勝惡,越冷靜地全面思考,越能夠得出理性、公正的結論,你立下的界線也才會更有效地幫助你們改善關係。

4、立即執行。
  當對方做出一些不當行為時,你需要立即執行自己的界線,比如,你給自己設立的界線是只要他對你提出無理的要求時,你就會跟他保持距離。當他故伎重施,你最好立即執行你的界線,讓他更快地明白他的行為會帶來怎樣的後果。

5、不能有雙重標準。
  同樣一件事,放在你身上可以,放在對方身上就不行,界線就失去了公平性。因此,身體力行,才會讓界線繼續保持良好的運作。

6、尋找信任的第三方的幫助。
  我們都有過類似的經驗,暴躁的時候簡直就不能和平地說上三句話,在需要判定一些事實真相,立下規則時,不妨請你們信任的好友或家人在場作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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鴿報徵稿

1.男人和女人結婚時各自從父母拿過來的決定權,在結婚之後該如何處理?
2.對妻子而言,婚姻指的是接納丈夫為自己的決定權者。如果你是個妻子,你願意接受這樣的觀念嗎?
3.男人和女人連合時所需要的強力膠是什麼?
4.請說明有關「順服」化妝品。(彼前三:3-6)
5.夏娃犯罪所得到的刑罰和妻子的順服有什麼關係?
6.「徵詢」、「通知」的決定,這兩者之間有何差別?倘若你是丈夫,妻子先做決定之後才通知你的時候,你會有什麼感受?
7.丈夫是中間的決定權者,而不是最高決定權者。(林前十一:3)這句話是什麼意思?
8.你不以妻子為尊貴時,你與上帝的關係會出現什麼現象?(彼前三:7)
9.丈夫做什麼樣的決定,會使妻子難堪。請舉例。
10.夫們在做決定的事上,該從耶穌身上學習的方法是什麼?(腓二:5-8)
11.當丈夫的決定和上帝的決定違背時,妻子該如何?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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